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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公墓一盘棋思想 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量:0次
一、当前公墓用地需求形势分析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随之带来的人口负增长效应,近年来公墓土地需求量年年攀升。由于公墓土地消耗的不可再生性,随着死亡人口逐年递增产生的累积效应,若不加以控制将可能导致公墓的土地需求和合理规划遇了严峻的问题。有限的土地资源与人口老龄化对墓穴用地的需求呈现着突出的矛盾,对推行殡葬改革较早的大中城市更为突出,尤其一些历史久远的老公墓在未来的10年左右的时间里的土地存量将告罄。因此,进行节地葬式研究,解决公墓用地、单位面积容纳骨灰量等问题,不仅仅是解决制约公墓发展瓶颈的问题,也是保证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社会安定的“亲民之举”,是“大民政”理念、便民、利民、惠民政策的真正体现。
 
二、公墓规划的必要性
公墓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是基于“平等”的思想,即当代人的平等和代际平等。当有限的资源被人类大量消耗时,不仅影响了当代人,而且影响了下一代人的使用,从而出现了发展的不可持续性。进行公墓规划的研究可以为公墓业持久的、有序的、健康的、与整个城市发展协调的发展提供指导和规划;为解决市民的“生、老、病、死”这一人类基本生存链的协调与通畅提供保障。
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使现有的经营性公墓面临空前土地供给不足的压力。中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并呈加快的趋势。中国老龄委最新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内地65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9000万,其中960万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口高龄化程度和“空巢”化进一步加大,80岁以上高龄人口达1806万,并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社会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对本已面临危机的经营性公墓无疑雪上加霜。
进行公墓规划研究,可以预测不同时间、不同政策下公墓土地需求数量,重新整合公墓土地的分配,保证公墓土地需求的平衡过渡,这对各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公墓规划的可持续发展指导原则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也为公墓的合理规划和公墓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是进行公墓规划的指导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就是其发展度、协调度、持续度。发展处于首位,同时要考虑其协调性,也就是协调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也要考虑其持续性,也就是对未来的影响。在具体应用到公墓规划时也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一切要以发展作为重心,综合考虑全市和各个行政区域之间关系协调好经济与公墓,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并将可持续性考虑其中,作长远规划。
(一)政府重视。
政府重视是影响公墓规划的关键因素,没有政府的积极的参与,公墓规划只能停留在调整阶段,不能形成真正的可持续发展。公墓的土地合理规划与政府有关法令法规,与公墓业的结构的合理性调整,与市民的“绿色”葬式方式的选择,与时代对公墓规划提出的新要求等方面,都有直接的联系。
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第一,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土地的使用;第二,出台相关条例,鼓励节地葬、海葬等模式。
(二)思想先行。
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以首都北京为例,在100%实现火化率后,所开始的第二次殡葬习俗革命,尚处在初期阶段。因此,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不保留骨灰”的任务,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长过程。在现阶段多种葬式并存的情况下,主要任务是尽快地由占地葬式逐步过渡到节地葬式,并积极推广海葬;一旦达到一个新的阶段之后,其任务就是由节地葬式过渡到不占地葬式,特别是海葬。这是一个由保留骨灰到少量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多种形式并存,并逐渐转到“保留人生文化”的艰苦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漫长的时间。
理论与实践表明,对于积淀了几千年的旧俗,必须坚持先进文化的取向,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承受能力,采取“与时俱进”的模式。既要有渐进式的推进,又要有跨越式的发展。能够保证在死亡人口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公墓用地稳定保持在土地承受能力范围内时。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公墓的布局形态实现相对地稳定,而着力于提供公墓的高雅文化内涵。
(三)科学指导。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这就要求我们的发展要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做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公墓作为一种产物,即使是经济发达的北京也视为不详之物。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当前各方面的突出矛盾,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四)观念突破。
在全球经济时代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依据利润原则向优区位区域流动。因此对于公墓布局规划的研究不能就“区域论区域”,应当扩大研究的视野,从参与市场竞争的角度和运用新国际劳动分工的理论来考虑问题。因此各城市公墓规划就要突破传统的各公墓自成一体的观念,将整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传统的公墓规划主要是参照行政辖区,这种处理虽然解决了某一阶段的具体问题,但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必然不能适应局势的要求,势必造成资源分配不均以及资源的浪费。
 
四、公墓规划的初步设想
(一)提倡节地葬、不占地葬,实现葬式结构的合理化。
目前的葬式结构以墓葬为主,墓葬占用土地较多,但其作为传统产物,不能在短时间内废除,即使在国外的发达国家仍然保留了传统的墓葬这种方式。墓葬作为主流的葬式,要承认其存在的必然性。同时,我们提倡海葬、植树葬、花坛葬这些既节地又环保的埋葬模式。
逐步建立“以墓养林”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骨灰撒海”的葬式文化和风格的宣传,为节约资源、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要通过规划,重新构建科学合理的公墓结构体系,运用动态规划理论,形成与时俱进的葬式动态结构和公墓动态结构格局,实现公墓规划的合理化。
(二)公墓的建设应坚持“生态、文明、简约”的原则,实现“墓穴立体发展、骨灰多样处理、土地循环使用”。
“生态、文明、简约”建设原则的提出,旨在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尽量保留原有生态植被,扩大绿化覆盖率,提高园区生态效益,严格用地标准,缩小墓穴占地面积,以体现殡葬设施的生态性、殡葬行为的文明性和“丧事简办”的时代性,实现殡葬活动与自然的和谐。
墓穴立体发展,即墓穴安葬骨灰时要充分考虑立体空间的使用,改变传统型公墓只注重平面使用的做法,以提高单位面积的骨灰安置数量。
骨灰多样处理,即经营性公墓以骨灰安放为主,骨灰安葬为辅,倡导不占或少占土地以及不保留骨灰的处理方式。
土地循环使用,即骨灰的安置期限应尽量缩短,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循环使用,以提高经营性公墓在殡葬功能方面的资源利用率。
(三)科学建墓,依法经营管理。
经营性公墓用于骨灰安葬的独立墓地的墓穴用地规模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坚持节约殡葬用地的原则,充分考虑公众殡葬习俗和基本殡葬需求。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标准的骨灰墓地多为夫妻合葬式,即安葬2具骨灰,个别的因丈夫续弦而出现12女共3具骨灰,而13女的极为少见。本标准从人性化角度出发,既考虑中国传统殡葬习俗,又考虑到基本殡葬需求,确定标准墓的墓穴占地面积。
倡导使用标准墓穴占地面积而向地下空间发展的现代型家庭墓穴,即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穴深挖并建造成两层或三层可摆放两代或三代人的骨灰,以节约土地资源。
(四)确定墓穴用地的最佳比例。
现有公墓土地使用,墓穴建造中与绿化的黄金比例、基本比例,倡导小型墓、精品墓,但小型也应有一定的限制,一方面要考虑家属骨灰安放的空间需求,并要照顾到亲属扫墓的墓间距离,另一方面要考虑一座墓占地中土地净面积和绿化、公摊等比例分配问题,针对不同城市、各个公墓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五)科学定位消费群体,创品牌、要效益。
科学定位,家属在选择墓地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公墓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墓地价格、传统观念里的风水、墓区环境与管理、生态建设情况等等。这些诸多因素当中,生态环境和管理都能依靠优秀人才的管理来得以解决,而交通、风水却有一定的先天决定因素。综合分析这些家属首选的因素之后,各城市可以对公墓进行合理定位,分中高、中、低档公墓,科学确定每个公墓的消费人群并合理定价,同时针对消费对象的需求情况科学规划土地使用、墓型设计等内容,做到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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